海南教育厅官网截图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003/28219ff9d5bd43489153496949d6fa10.shtml
今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防控疫情法制宣传活动,增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依法防控疫情良好法治氛围,根据全国普法办有关部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防控疫情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小编带你看↓↓↓
一、活动主题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二、主办单位
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防控疫情工作取得最后胜利
四、作品内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针对性。
(二)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用宪法、法律条文要准确规范,引导全社会在法律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四)坚持以案普法,使用相关典型案例,解读阐释法律法规准确、到位,讲好依法防控疫情的鲜活法制故事。
(五)坚持政治性、法制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制作水平,注重运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五、作品形式
(一)动漫
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五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增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二)微视频
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按时按质完成作品创作、征集及推选工作。同时,鼓励动漫、微视频专业制作公司和广大群众网友积极参与。各市县、各部门可在已发布的防控疫情法制宣传动漫、微视频中选送,也可另行创作报送。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报送作品不少于2部,其他市县(区)和省直部门原则上不少于1部。
(二)版权要求。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及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
(三)作品选送。作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选送,各市县参评作品,由市县普治办负责汇总推荐,省直单位参评作品由本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部门向省普法向省普治办推荐。对提交的作品,省普治办将在“法治海南”普法公众号、海南普法头条号上进行展播。活动结束后,省普治办将选取优秀作品推荐全国普法办参加展评。
请于2020年4月11日前将创作完成的作品报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我厅将择优向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
联系人:陈 雪联系电话:65238832邮箱:hn65376466@163.com
源于:海南省教育厅公众号